2025年2月3日 15时许,临渭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渭河防洪南堤进行酒驾查缉时,一辆牌号为陕UK93**的小型轿车经民警查看,驾驭员有酒后驾驭机动车嫌疑 ,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查验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/100ml,涉嫌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。经查询该驾驭员一起存在无证驾驭,终究民警依法对驾驭人处以1500元罚款,拘留机动车。
饮酒后驾车,因酒精麻醉效果,人的手、脚触觉较平常下降,往往无法正常操控油门、刹车及方向盘,对光、声影响的反应时间延伸,然后无法正确判别间隔和速度,易产生重大事故。路途千万条,安全第一条,为了您和别人的安全,请勿酒后驾驭机动车。
推杯换盏增加喜庆,酒后驾车徒增伤悲。车技千般好,杯酒失安全。酒后禁驾记心头,美好路上安全走!